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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/11/27 【文章+影片】小心被詐騙集團利用,淪為代罪羔羊!
↵「律師,我的帳戶不知道為什麼被列為警示帳戶,警局說我涉嫌詐騙,通知我去作筆錄,但我只是在找工作而已,該怎麼跟警察說才能沒事?」 以上是本所當事人經常前來諮詢的法律問題,然而一旦聽信詐騙集團的說詞,無論是交付存摺、擔任人頭、或是代收款項,都可能被法院認定有詐欺、幫助詐欺等罪的未必故意,所謂未必故意,簡單來說就是任由詐欺集團利用你的帳戶去詐騙,也無所謂的僥倖心態。在實務上,除非是特殊案例,否則要主張無罪並不是那麼容易,除了被判刑之外,還必須賠償被害人的損失,名下所有銀行帳戶也可能都被凍結而無法使用,可說是影響非常重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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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下整理幾種本所當事人經常遇到的詐騙手法,大家千萬別再上當,平白被詐騙集團所利用:
1. 購買人頭帳戶:
詐騙集團會向急需用錢者收購存摺、印章、金融卡等物品,利用人頭帳戶收取詐騙款項,避免檢警追查。
2. 要求提供存摺、提款卡:
詐騙集團會在網路上或報紙上張貼廣告,鎖定想要借錢、找工作的人,以各種理由:例如要辦信貸的話需要幫你存錢進去做金流、公司需要存簿才能幫你買家庭代工的材料等等,以各種話術要求你交付存摺、提款卡等物品。
3. 投資型三方詐騙:
由非合法金融機構所經營,透過網路操作投資的網站,雖然獲利看似不錯,其實都是詐騙手段,投資人除了可能血本無歸,甚至期間所領回的獲利,也都只是其他被害人受騙而匯入的款項。詐騙集團的話術通常是:將A投資人的銀行帳號提供給B投資人,請B投資人將投資款項匯入A投資人的銀行帳戶(也因此投入資金的帳號經常變動),再跟A投資人佯稱該筆匯款是本期獲利,致B投資人誤信自己是在投入資金、A投資人也誤以為是自己的獲利,形成三方詐騙的狀態。日後一旦被害人提告,就會因為這筆所謂獲利的金流,而追查到你的身上。
4. 擔任人頭申辦網路、租屋:
詐騙集團每個月會固定給一筆費用,代價是你必須出名申辦網路、租屋,一旦檢警單位追查網路IP、破獲機房租屋處,最後都只會查到人頭的身上。
5. 代收款項:
詐騙集團會以徵才廣告吸引在找工作的人,甚至提供假的公司文件、證書取信於你,一般不需要現場面試,會直接透過網路錄取,工作內容是要求你提供自己的帳戶幫公司代收款項,每次提款並交還給公司後,即可獲取報酬。然而,這些錢並非詐騙集團所訛稱的公司貨款、也不是客戶款項,事實上只是被害人受騙匯入的款項。
►律師小提醒
切記: (1) 無論是借款或者應徵工作,均無需交付金融卡或是存摺正本;(2) 任何人均得自己申辦網路、銀行帳戶等,並無由你擔任人頭、或代收款項的必要。否則一旦涉犯詐欺罪嫌,除了被判刑,因為詐騙集團難以追查,你甚至必須單獨賠償被害人的損失,未成年人的父母還必須負連帶賠償責任。切勿貪圖一時小利,成為詐騙集團的替死鬼,得不償失。